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潘行建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8-17 15:34)    点击:112

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 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 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 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 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潘行建律师提供“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潘行建律师,潘行建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潘行建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759113631,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潘行建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昆明律师 | 昆明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潘行建律师主页,您是第21956位访客